2023年11月28日,浙江监管局发布公告。公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以下简称国融所)、张骁秋及崔晋辉因在资产评估项目中未勤勉尽责被处以行政处罚。
国融所在为美盛文化收购景德镇鑫银投资发展的评估项目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首先,国融所于2021年6月8日与美盛文化子公司签署评估合同,收费12万元,并于同年7月28日出具评估报告,签字评估师为张骁秋、崔晋辉。经查明,该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次,国融所在知悉鑫银公司土地长期未开发并可能存在被无偿收回的风险后,未采取合理的职业谨慎态度和有效执行核实程序;此外,访谈地方相关部门时,未对访谈人员身份进行核实,也未真实地记录访谈结果。
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等相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张骁秋、崔晋辉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国融所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尽管国融所及代理人进行了申辩,认为评估报告内容无误,且在评估过程中未获悉土地被无偿收回的信息,但经复核后,证监局不予采纳这些申辩意见。
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证监局对国融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1.32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对张骁秋、崔晋辉各给予警告,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所涉罚款需在规定时间内汇交,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审备案。该处罚决定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生效,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杭州车汇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