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600868):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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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梅雁吉祥: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梅雁吉祥(600868):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现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部分会计差错,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的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公司实施检查,发现下属子公司广州国测个别项目存在尚有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区域不在该批次终验的范围内,因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相关项目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应调减子公司广州国测2022年度营业收入1,214.33万元和营业成本838.25万元及其他对应科目,增加业绩补偿款项388.54万元至母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追溯调整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即调增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16.24万元、调增2022年期末合并报表总资产809.79万元,调增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91.41万元。

本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及更正后财务指标
为了尽快做好和完成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消除工作,公司再次详细核实,认真梳理各项目资料并进行穿行测试。经查,发现公司子公司广州国测个别项目存在尚有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区域不在该批次终验的范围内,因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相关项目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基于谨慎原则,也为了切实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且2022年度仍属于并购的业绩承诺期间,与信基于上述情况,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涉及主要影响的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相关科目进行更正。本次涉及调整的科目更正金额不具有重大性。

(一)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更正事项
1、交易性金融资产,共调增3,885,419.17元,根据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调整。
2、应收账款,共调减账面价值3,986,405.15元,其中:广州国测承接的业务实施范围存在超过一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情况,经检查发现,其2022年度存在个别项目因尚有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区域不在相关批次终验的范围内,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因此,相关项目整体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调减应收账款余额4,196,215.95元,同时调减坏账准备209,810.80元。
3、存货,共调增8,230,312.84元,为收入跨期调增存货(未验收项目) 9,244,586.70元,根据评估报告调减1,014,273.86元。
4、递延所得税资产,共调减31471.62元,为根据暂时性差异的调整。
5、合同负债,共调增8,675,649.05元,为收入跨期项目收取的进度款。
6、应交税费,共调减192,043.64元,其中:因调减收入而相应调减应交增值税728,596.10元,调减企业所得税434,802.33元;因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调增企业所得税971,354.79元。
7、少数股东权益,因非全资子公司调整影响权益减少,调减少数股东权益 1,548,104.70 元。
(二)2022年12月利润表更正事项
1、营业收入,共调减12,143,268.90元,经检查发现,广州国测承接的业务实施范围存在超过一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情况,其 2022 年度存在个别项目因尚有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区域不在相关批次终验的范围内,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因此,相关项目整体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调减营业收入12,143,268.90 元。
2、营业成本,共调减 8,382,453.92 元,其中:调减上述收入项目对应的营业成本 9,244,586.70 元,根据评估报告调增营业成本 1,014,273.86 元,并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共调增 3,885,419.17 元,见前面所述“交易性金融资产”。
4、信用减值损失,共调减 209,810.80 元,见前面所述“应收账款”。
5、所得税费用,共调增 720,165.16 元,根据调整后的利润总额,并考虑相关纳税调整事项的影响,调增所得税费用 720,165.16 元。
6、少数股东损益,根据调整后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调减少数股东损益1,548,104.7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的2022年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年 12月 31日/2022 年度    
  合并报表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资产总计 2,893,274,139.61 8,097,855.24 2,901,371,994.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26,618.57 3,885,419.17 9,012,037.74
应收账款 387,283,582.46 -3,986,405.15 383,297,177.31
存货 68,759,790.11 8,230,312.84 76,990,102.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40,675.67 -31,471.62 6,909,204.05
合同负债 37,414,413.66 8,675,649.05 46,090,062.71
应交税费 16,249,777.99 -192,043.64 16,057,734.35
未分配利润 26,104,949.76 1,162,354.53 27,267,304.29
少数股东权益 81,901,795.36 -1,548,104.70 80,353,690.66
营业总收入 496,997,669.53 -12,143,268.90 484,854,400.63
营业总成本 388,451,210.05 -8,382,453.92 380,068,756.1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 5,126,618.57 3,885,419.17 9,012,037.7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26,914,131.32 209,810.80 -26,704,320.52
所得税费用 11,495,628.64 720,165.16 12,215,793.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57,864,831.06 1,162,354.53 59,027,185.59
少数股东损益 17,736,806.90 -1,548,104.70 16,188,702.2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05   0.0311
股)稀释每 股收益(元/ 股) 0.0305   0.0311

(续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年 12月 31日/2022 年度    
  母公司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资产总计 2,909,358,796.96 3,885,419.17 2,913,244,216.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26,618.57 3,885,419.17 9,012,037.74
应交税费 690,993.26 971,354.79 1,662,348.05
未分配利润 402,324,142.72 2,914,064.38 405,238,207.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 5,126,618.57 3,885,419.17 9,012,037.74
所得税费用 2,116,717.92 971,354.79 3,088,072.71
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6,102,789.34 2,914,064.38 29,016,853.72

(三)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财务数据如下: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年 3月 31日/2023 年第一季度    
  合并报表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资产总计 2,884,299,594.11 3,885,419.17 2,888,185,013.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6,184,271.08 3,885,419.17 70,069,690.25
营业总收入 65,701,781.05 12,143,268.90 77,845,049.95
营业成本 37,776,247.41 8,230,312.84 46,006,560.25
信用减值损失 73,709.86 209,810.80 283,520.66
所得税费用 2,788,950.31 403,330.71 3,192,281.02
净利润 8,287,193.23 1,751,709.86 10,038,903.09
少数股东权益 3,340,779.45 1,548,104.70 4,888,884.14

2、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年 6月 30日/2023 年半年度    
  合并报表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资产总计 2,861,406,209.52 3,885,419.17 2,865,291,628.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333,777.61 3,885,419.17 29,219,196.78
营业总收入 141,305,338.50 12,143,268.90 153,448,607.40
营业成本 85,109,179.61 8,230,312.84 93,339,492.45
信用减值损失 3,923,180.13 209,810.80 4,132,990.93
所得税费用 4,556,507.22 403,330.71 4,959,837.93
净利润 16,174,006.12 1,751,709.85 17,925,715.97
少数股东权益 623,130.70 1,548,104.70 2,171,235.40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0085   0.009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0085   0.0094

续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年 6月 30日/2023 年半年度    
  母公司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资产总计 2,899,578,868.10 3,885,419.17 2,903,464,287.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333,777.61 3,885,419.17 29,219,196.78
应交税费 4,843,006.83 971,354.79 5,814,361.62
未分配利润 393,854,150.80 2,914,064.38 396,768,215.18

3、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年 9月 30日/2023 年第三季度    
  合并报表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资产总计 2,901,826,620.62 3,885,419.17 2,905,712,039.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67,126,618.57 3,885,419.17 71,012,037.74
营业总收入 225,839,888.26 12,143,268.90 237,983,157.16
营业成本 131,966,674.13 8,230,312.84 140,196,986.97
信用减值损失 6,352,410.70 209,810.80 6,562,221.50
所得税费用 9,084,940.08 403,330.71 9,488,270.79
净利润 31,093,337.94 1,751,709.85 32,845,047.79
少数股东权益 -1,034,132.28 1,548,104.70 513,972.42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前期定期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前期定期报告中的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实施检查,发现下属子公司广州国测个别项目存在尚有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区域不在该批次终验的范围内,因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相关项目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应调减子公司广州国测2022年度营业收入1,214.33万元和营业成本838.25万元及其他对应科目,增加业绩补偿款项388.54万元至母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追溯调整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即调增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16.24万元、调增2022年期末合并报表总资产809.79万元,调增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91.41万元。

本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后续将督促子公司广州国测股东长兴国和履行业绩补偿款项的及时支付。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及意见
(一)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XYZH/2023SZAA2F0172),认为公司已按照同口径调整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对应数据。梅雁吉祥公司的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五、其他情况说明
对于本次差错更正,公司内部已认真分析原因,今后将督促公司相关人员,要加强业务规则学习,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本次调整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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