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塑控股(000509):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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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塑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华塑控股(000509):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塑控股”)于 2023年 5月 8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瑞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智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15日、2023年 5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天玑智谷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合同》,广发银行向天玑智谷提供 1,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玑智谷与广发银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 1,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其他相关费用,深圳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吴学俊夫妇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 方 被担保 方 担保方持 股比例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率 经审 批可 用担 保总 额度 本次担 保前担 保余额 本次 担保 金额 本次担 保后担 保余额 担保余 额占上 市公司 最近一 期净资 产比例 剩余 可用 担保 额度 是否 关联 担保
华塑 控股 天玑智 谷 间接控制 51% 67.29% 1.8亿 元 3,700万 元 1,000 万元 4,700 万元 34.71% 2,500 万元
华塑 控股、 康达 瑞信                    
    直接或间 接控制 51%                
          10,800 万元 0 10,800 万元 79.77%    
                   
担保 方 被担保 方 担保方持 股比例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率 经审 批可 用担 保总 额度 本次担 保前担 保余额 本次 担保 金额 本次担 保后担 保余额 担保余 额占上 市公司 最近一 期净资 产比例 剩余 可用 担保 额度 是否 关联 担保
合计 - - - 1.8亿 元 14,500 万元 1,000 万元 15,500 万元 114.48% 2,500 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保证人(乙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天玑智谷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号)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万元及保证范围所确定的全部金额和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1.8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 1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48%,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23】武银综授额字第 000174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3】武银综授额字第 000174号-担保 01); 3、《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3】武银综授额字第 000174号-担保 02); 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3】武银综授额字第 000174号-担保 03)。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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