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27.8万元

资本角色

金融界2024年1月19日消息,嵊州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被南丰县自然资源局罚款27.8万元。

据公告内容,嵊州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示,该项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959.1元每平方米。计容面积超出规划方案面积2868.86平方米,依照2023年11月30日南丰县人民政府“保交楼”项目验收有关事项调度会议纪要第三条关于书香琴苑项目有关事宜中第三款按照《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对应条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进行处罚。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证面积2868.86平方米,因该项目分期验收、对书香琴苑第四期项目超出2868.86平方米建筑面积纳入计容面积,待该小区建设工程整体竣工后核算其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S8-5#楼、6#楼、7#楼、8#楼、12#楼、13#楼、2#S9楼累计层高不符合规划要求,超高折算面积合计人民币276963.53元。

嵊州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违规行为。因此,南丰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7.8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嵊州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27.8万元

作者:天眼君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杭州车汇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