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放款的变化、汇兑收支增减等原因,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往往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于是产生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相互拆借的需求。
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贷出款项,称为资金拆出;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于在借入款项,称为资金拆入。这种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活动的市场叫同业拆借市场,简称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
1.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主体必须是除中央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是发生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而普通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对于交易主体没有限制,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也可以发生交易。
2.拆借时间一般很短,短则为一天、两天,长则一周,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而普通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则是一年以下,以3-6个月为主。对比而言,同业拆借市场期限较短。
3.利率相对较低。一般来说,同业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率为基准,再根据社会资金的松紧程度和供求关系由拆借双方自由议定的。
由于拆借双方都是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其信誉比一般工商企业要高,拆借风险较小,加之拆借期限较短,因而利率水平较低。
4.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拆借活动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市场准入条件较严格,金融机构主要以其信誉参与拆借活动。
5.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金额比较大。根据相关规定,每笔拆借交易的最低拆借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最小拆借金额变动量为人民币1万元。
同业拆借市场的功能
同业拆借市场的直接作用在于有利于金融机构实现三性相统一的经营目标。
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如何平衡好流动性风险与盈利能力很重要。当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资金不足时,可以较方便的向同行进行资金拆入,从而增加流动性。如果有金融机构短期资金较多,也可以方便的向需要资金的同行进行拆出,从而提高盈利能力。
同业拆借市场的间接作用在于,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通常被当作基准利率,对整个经济活动和宏观调控具有特殊的意义。
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各金融机构,市场特性最活跃,交易量最大。同业拆借按日计息,拆借息的变化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它的高低变化很灵敏的反映着货币市场资金需求波动,所以,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通常被当作基准利率,对整个经济活动和宏观调控具有特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