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亚太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27082 债券简称:亚科转债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年 9月 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年 9月 26日在公司综合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俊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核实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27082 债券简称:亚科转债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年 9月 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年 9月 26日在公司综合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俊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核实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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