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泰晶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2.4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9日和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9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97,54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343,352股的比例为1.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0元/股、最低价为15.1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8,537,730.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1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2.4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9日和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9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97,54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343,352股的比例为1.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0元/股、最低价为15.1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8,537,730.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1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杭州车汇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