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证券裕辰债券发起式 : 山西证券裕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山西证券裕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14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红利再投资所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自再投资确认日起记。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山西证券裕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山西证券裕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山西证券裕辰债券发起式 | |
基金主代码 | 015500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2年04月2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山西证券裕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23年11月08日 | |
截止收 益分配 基准日 的相关 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350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 6,693,232.23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 基金份额) | 0.3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一次分红,2023年第一次 分红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23年11月13日 |
除息日 | 2023年11月13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23年11月14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 |
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注册登记机构 将以2023年11月13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其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并将于 2023年11月1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11月1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 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 资费用。 |
2."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14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红利再投资所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自再投资确认日起记。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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