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早稻石磨肠粉店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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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3年11月30日消息,广州市南沙区早稻石磨肠粉店因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经营活动,被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警告。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明,该店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西二街2号118房进行餐饮服务经营,2022年8月10日至2023年9月19日期间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许浩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经营活动。本局于2023年9月19日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当事人于2023年9月27日18时前提交整改报告。2023年9月25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和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许浩悦)复印件,已在限定期间内完成了整改。

广州市南沙区早稻石磨肠粉店被警告

广州市南沙区早稻石磨肠粉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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