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6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首开股份在 2021 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4.05 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 4.05 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 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期间发行 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 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 年 4 月 29 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 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 4.05 亿元。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 二、对李岩、赵龙节、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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