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PR麒麟债 : 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3年 12月 4日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获悉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的信息,公司因案号为(2023)赣 01执 1562号的案件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人民币
264,155,020.00元(大写:贰亿陆仟肆佰壹拾伍万伍仟零贰拾元整)。
经公司核查,该案件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在该案件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涉及该案件的各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债权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98475840Y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注册资本:646,613.23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 12月 28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 1009号航信大厦
2、债务人: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302734335803B
负责人:周智刚
开办资金:4,849.00万元
住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靖江路东段
3、连带清偿责任人: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676563110G
法定代表人:韩路江
注册资本:10,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 6月 12日
住所:曲靖市麒麟区中和苑麒麟城乡投集团大楼 22楼
(三)该案件的事实及执行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如下:
1、2022年 12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13日期间,为解决编号为
AVICTC2020X0182-2的《中航信托?天启【2020】93号麒麟职校信托
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信托贷款合同》,其中债权人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为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担保人为公司)项下的债务纠纷,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麒麟职校”)及公司共同签署《调解协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调解协议》于 2023年 7月 31日出具文号为(2022)赣 01民初 561号
的《民事调解书》。
2、截至 2023年 11月 22日,因麒麟职校未履行《调解协议》约
定的“2023年 9月 20日向中航信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41,406,546.66元的综合融资成本”的义务;故中航信托基于《民事调解书》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正在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被列为被
执行人事项:
(1)督促麒麟职校尽快履行《民事调解书》载明的偿债义务;
(2)积极沟通债权人中航信托及债务人麒麟职校,力争对《民
事调解书》的执行达成偿债和解方案,推进债务纠纷的解决。
(四)强制执行立案时间:2023年 11月 22日。
二、影响分析
(一)公司认为: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积极督促麒麟职校
尽快履行《民事调解书》载明的偿债义务;本次执行标的为人民币 2.64亿元,与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的比值不超过2.00%,与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比值不超
过 5.00%;公司承担上述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正在与中航信托及麒麟职校就
上述债务的偿还事宜进行积极沟通,持续督促麒麟职校清偿债务以推进上述债务纠纷的解决。
公司承诺: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公告
债券代码: | 152095.SH | 债券简称: | 19 麒麟债 |
债券代码: | 1980017.IB | 债券简称: | 19曲靖麒麟债 |
债券代码: | 252308.SH | 债券简称: | 23麒麟债 |
日期:2023年 12月 4日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获悉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的信息,公司因案号为(2023)赣 01执 1562号的案件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人民币
264,155,020.00元(大写:贰亿陆仟肆佰壹拾伍万伍仟零贰拾元整)。
经公司核查,该案件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在该案件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涉及该案件的各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债权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98475840Y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注册资本:646,613.23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 12月 28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 1009号航信大厦
2、债务人: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302734335803B
负责人:周智刚
开办资金:4,849.00万元
住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靖江路东段
3、连带清偿责任人: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676563110G
法定代表人:韩路江
注册资本:10,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 6月 12日
住所:曲靖市麒麟区中和苑麒麟城乡投集团大楼 22楼
(三)该案件的事实及执行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如下:
1、2022年 12月 1日至 2023年 7月 13日期间,为解决编号为
AVICTC2020X0182-2的《中航信托?天启【2020】93号麒麟职校信托
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信托贷款合同》,其中债权人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为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担保人为公司)项下的债务纠纷,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曲靖市麒麟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麒麟职校”)及公司共同签署《调解协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调解协议》于 2023年 7月 31日出具文号为(2022)赣 01民初 561号
的《民事调解书》。
2、截至 2023年 11月 22日,因麒麟职校未履行《调解协议》约
定的“2023年 9月 20日向中航信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41,406,546.66元的综合融资成本”的义务;故中航信托基于《民事调解书》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正在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被列为被
执行人事项:
(1)督促麒麟职校尽快履行《民事调解书》载明的偿债义务;
(2)积极沟通债权人中航信托及债务人麒麟职校,力争对《民
事调解书》的执行达成偿债和解方案,推进债务纠纷的解决。
(四)强制执行立案时间:2023年 11月 22日。
二、影响分析
(一)公司认为: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积极督促麒麟职校
尽快履行《民事调解书》载明的偿债义务;本次执行标的为人民币 2.64亿元,与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的比值不超过2.00%,与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比值不超
过 5.00%;公司承担上述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正在与中航信托及麒麟职校就
上述债务的偿还事宜进行积极沟通,持续督促麒麟职校清偿债务以推进上述债务纠纷的解决。
公司承诺: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杭州车汇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