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摩优质信价纯债A : 摩根士丹利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优质信价纯债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摩根士丹利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优质信价纯债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06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0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1月25日,成立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注:本基金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本份额类别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持有人大会费用等。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基金风险表现为基金收益的波动,基金管理过程中任何影响基金收益的因素都是基金风险的来源。基金的风险按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债券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以及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持有的信用债出现评级下调或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但仍面临以下风险:
A、 信用风险:若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B、 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C、 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D、 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E、 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3)本基金可能因持续规模较小或基金持有人人数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转型、合并或终止的风险。
2、本基金特有风险外的其他风险请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8-668】 1. 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摩根士丹利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优质信价纯债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06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0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 | 基金代码 | 000419 |
下属基金简称 | 大摩优质信价纯债A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000419 |
基金管理人 |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11月25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暂未上市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施同亮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2017年1月9日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0年7月1日 |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 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 |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利率债等固定收益品种,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 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债券回购、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 新股增发,不参与可转债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信用债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 金所指信用债券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 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利率走势、信用状况等的综合判断,并结合 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 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对于固定收益投资,本基金通过分析经济增长、通货膨胀、收益率曲线、信用利差、提 前偿付率等指标来发现固定收益市场中存在的各种投资机会,并根据这些投资机会的相 对投资价值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信用债投资中以具有最佳“信价比”的中等评级信用债投资为主,一般情况下, 在债券类投资产品中,信用债的收益率要高于国债、央行票据等其他债券的收益率。投 资中等评级的信用债是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较高的收益,所以在个券的 选择当中特别重视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 本基金采用主动投资的策略,通过评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国际环境等因素,分析市 场价格中隐含的对经济增长、通货膨胀、违约概率、提前偿付速度等因素的预测,根据 固定收益市场中存在的各种投资机会的相对投资价值和相关风险决定总体的投资策略 及类属(政府、企业/公司、资产支持证券)和期限(短期、中期和长期)等部分的投 资比例,并基于价值分析精选投资品种构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当各种投资机会预期的 风险调整后收益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对组合的策略和比例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组合 的最优化配置。 本基金采用的主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包括: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 策略、公司/企业债券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策略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6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1月25日,成立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申购费 (前收费) | M<100万 | 0.8% |
100万≤M<500万 | 0.5% | |
M≥500万 | 1,000元/笔 | |
赎回费 | N<7日 | 1.5% |
7日≤N<30日 | 0.5% | |
30日≤N<365日 | 0.1% | |
365日≤N<730日 | 0.05% | |
N≥730日 | 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0.30% |
托管费 | 0.10% |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基金风险表现为基金收益的波动,基金管理过程中任何影响基金收益的因素都是基金风险的来源。基金的风险按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债券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以及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持有的信用债出现评级下调或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但仍面临以下风险:
A、 信用风险:若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B、 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C、 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D、 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E、 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3)本基金可能因持续规模较小或基金持有人人数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转型、合并或终止的风险。
2、本基金特有风险外的其他风险请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8-668】 1. 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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