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福建省宁德市发布《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降低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第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从30%调低至20%。同时,宁德市将阶段性提升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45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提升至55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8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提升至100万元,该阶段性支持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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