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举措“火力足”内外贸融合发展加速跑

资本角色

  本报记者 张娜

  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按下“加速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的5个方面18项举措,为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加有效需求提供有力支持,对进一步筑牢经济复苏根基,为明年经济稳健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内外贸一体化并不是新概念,早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学术界就曾提到过内外贸一体化,主要侧重于企业内外贸经营体制的一体化。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内外贸一体化又有哪些不同?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刘英奎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外贸一体化虽是老话题,但有新内涵。上个世纪提出的内外贸一体化,主要是指内外贸管理体制的一体化,侧重点放在要给予更多内贸企业外贸经营权,促进其走向国际市场。而当前内外贸一体化的侧重点则在于促进国内国际标准的统一,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因此,当前内外贸一体化内容更丰富,是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的体现。

  近年来,外贸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内贸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内外贸融合加速。同时,内外贸一体化仍然存在短板,一体化调控体系不够完善,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够强,内外贸融合发展不够顺畅,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针对内外贸“两张皮”现象,比如内外贸产品标准等存在差别,此次《若干措施》有哪些积极举措,将起到怎样的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赵福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次出台《若干措施》,在规则制度层面,促进内外贸标准、检验认证、监管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若干措施》提出,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和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通过试点地区和自贸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的改革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刘英奎分析说,从企业经营发展角度看,内外贸市场本应是一个不可割裂的统一整体,企业经营目标是盈利最大化,经营指向是面向全球,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但由于长期复杂的历史原因致使我国内外贸市场相对分割,且对国际市场的重视程度远高于国内。

  他认为,此次《若干措施》提出的种种政策倾斜,有利于解决内外贸市场割裂状况,引导企业国内国际市场同步开拓,尽快走向内外贸市场一体化发展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企业出现爆发式增长,不仅国内市场开拓高歌猛进,而且国际市场开拓也捷报频传,成为我国外贸增长新动力。其中,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成功,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好的示范。

  赵福军认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有助于企业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上更加自由便利经营,有助于外贸企业转内销,有助于内贸企业走向国际,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他说,这次出台《若干措施》提出,在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当前我国正在促进绿色发展,今后,可以在绿色贸易等领域,加大探索内外贸一体化力度。从全产业链角度,对标国际绿色低碳发展的规则要求,探索建立绿色产品标准、品质、品牌、认证和溯源体系,不断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水平。

  刘英奎对此表示赞同。他进一步表示,其实,不仅在货物贸易领域,甚至在服务贸易领域我国也有不少这样的成功案例,比如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我国企业已成功走向国际,中老铁路、雅万高铁以及国外一系列重大电力、水利、港口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都证明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实力和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模式成功。

  此外,刘英奎表示,除了《若干措施》给予的种种政策支持外,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国内国际一体化发展,还需要获得其他方方面面的支持,比如更大力度的金融支持,国际市场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等。

18项举措“火力足”内外贸融合发展加速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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