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数字化走入衣食住行:如何发挥赋能作用,保障安全?

资本角色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吴立洋 上海报道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等数字设备的普及,数字化极大便捷和丰富人们生活衣食住行的各个环节,提升了社会生活质量和经济运转活力。

另一方面,随着数字化迈入深水区,如何通过数字化进一步激发社会发展潜力,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以数字化驱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数字化在生活服务领域创造更大价值的主要问题。

近日,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生活服务”生态体系,到2030年基本实现生活服务数字化,形成智能精准、公平普惠、成熟完备的生活服务体系的目标。

丰富应用场景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将生活服务业定义为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包含居民和家庭服务、居民出行服务、住宿餐饮服务等十二大领域。

作为一项特殊的经济活动,生活服务业具有无形性、异质性、就近性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等特点,且数字化工具和技术在应用于不同生活领域时亦在具体场景和方法上有所差异。

在本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对商贸、交通运输、文旅、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均提出了细化的要求,从这些领域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给出指导性意见。

例如在商贸服务方面,数字化对其最突出的赋能优势在于增强供需双方的对接效率,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

《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餐饮、零售、住宿、家政、洗染、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传统生活服务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市场分析和客户获取能力,针对性优化经营方式,为客户提供更快响应和更好服务。鼓励对商场、超市、连锁店、农贸市场(菜市场)和其他生活服务场所进行数字化改造,为客户提供沉浸式互动体验,利用大数据统计热点区域、高峰时点,为企业优化运营提供决策参考。

但从整体而言,数字化对生活服务的赋能作用亦有共通之处,可以通过顶层设计层面的指引推动其进一步应用。

当数字化走入衣食住行:如何发挥赋能作用,保障安全?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指出,数字化对于生活服务的赋能作用体现于三个方面:

其一,数字化能够提高生活中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例如,高峰期回避拥堵,用数字技术就能够进行很好地优化,引导车辆去不拥堵的路段。

其二,数字化能够让生活服务产业实现转型升级。例如,数字化赋能中心就是给生活服务企业数字化提供展示平台,生活服务企业可以试验数字化生活服务应用,形成新的生活服务消费方式。

其三,数字化提高用户体验,进而激发用户消费热情。生活服务很多内容并非刚需,比如VR游戏等新型娱乐,只有体验之后才会产生需求,推动用户消费使用。

构建标准与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生活服务业在社会实践中具有丰富且复杂的应用场景,且与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息息相关。因而其在数字化过程中,既需要针对多变的需求形成统一标准以便评估和管理,也要注意其中可能潜在的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对此,《指导意见》中亦进行了回应。其第十一条指出,要建立生活服务数字化标准体系。推动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生活服务企业加强沟通和研究,建立健全生活服务数字化相关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修订。围绕商贸、交通、文化、旅游、教育、健康等领域,推进研制一批能用、管用、好用的数字化转型标准。鼓励第三方平台建立生活服务评价系统。

如果数字化标准体系尚不完备,那么‘先立后破’,只要不是明显负面的数字化生活服务应用,大可以先发展在规范。”盘和林表示,在建立标准体系时,应深入调研各个领域的实际情况,理论联系实际,不能脱离现实;同时,制定标准的时候要考虑标准的可执行性和未来的可扩展性,尤其是要有开放度,不能人为设置数字生活服务应用的发展障碍;在标准制定后,还需要加强标准的普及,可以宣传推广,也可以实施强制标准措施。

而在数字化保障方面,增强管理能力与安全保护能力是进一步推进数字化建设的基础,《指导意见》中提出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监管办法,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加强数据安全监督管理、检测评估、通报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严厉打击危害数据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等细节要求。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构建起数字时代基本的安全合规框架,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场景、数据与信息种类,使用方式等多方因素的复杂性,以及技术应用本身的不断迭代和发展,具体行业的安全管理仍有待细化和提高。

盘和林指出,当前数据安全和数据合规最大的问题在执行边界层面,首先要明确哪些问题是数据安全问题,有明确的定义和规范范围。

此外,要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所谓内控制度比监管本身更重要,各家数据持有者的企业要对数据管理内控制度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并在发生紧急安全事故时有应对方案加以处理,降低损失。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杭州车汇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