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30100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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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可靠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可靠股份(30100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009 证券简称:可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星期二)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1118号英国中心T6-28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8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志伟先生、独立董事杜健女士、朱茶芬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金利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1月2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金利伟先生、鲍佳女士、程岩传先生、周忠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1月2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寿泓先生、肖炜麟先生、景乃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肖炜麟先生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景乃权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制度>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行《独立董事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内部审计制度>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行《内部审计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照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益,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月 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利伟,男,1970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长江商学院 EMBA在读。1999年至 2006年任临安侨资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创建杭州侨资纸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利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利伟先生及其配偶鲍佳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165,453,9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86%。其中:金利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1,099,9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26%,间接持有公司 2,9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鲍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1,413,9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除上述情况外,金利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鲍佳,女,1981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浙江大学本科学历,经贸英语专业。2004年入职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公司国际销售总监、电商部总监兼市场品牌总监、公共关系与可持续发展部副总裁、人资行政总监、董事长特别助理、子公司可靠福祉(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佳女士与其配偶金利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鲍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1,413,9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除上述情况外,鲍佳女士与持有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程岩传,男,1961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中级会计师。1979年至 1987年,任职于临安家用电器厂,担任财务科长;1987年至 1993年,任职于临安市手表壳厂,担任财务主管;1993年至 2003年,任职于临安市宏兴表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3年至2021年 3月,任职于可靠股份,历任担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岩传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7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周忠英,女,1968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大专学历,行政管理专业,高级技师。1985年至 1992年,任职于锦江集团,担任生产班长。2001年至今,任职于可靠股份,先后担任储运部经理、采购部经理、供应链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忠英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寿泓,男,1955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

1980年至 2005年,担任浙江省轻工业厅科员,2005至 2011年,从事设备进出口代理工作,2011年至今,担任杭州思悦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寿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肖炜麟,男,1981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学历,中共党员。2012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和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金融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担任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炜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景乃权,男,1962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

2000年至 2022年任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担任金融系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乃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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