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300665):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资本角色
原标题:飞鹿股份: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7.09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6.0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 6月 7日

一、“飞鹿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飞鹿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7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5日公开发行了 17,7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 1,770,000张。

(二)“飞鹿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580号文同意,公司 17,700万元可转债于 2020年 7月 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三)“飞鹿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飞鹿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 2020年 12月 11日至 2026年 6月 4日。

(四)“飞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飞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9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飞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1年 5月 28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鉴于公司将于 2021年 6月 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3日起调整为 7.05元/股。

2022年 7月 15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鉴于公司 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到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 3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00,8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年 7月 15日起调整为 7.06元/股。

2022年 7月 27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鉴于公司已经办理完成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新增股份)事宜,新增股份已于 2022年 7月 29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年 7月 29日起调整为 7.04元/股。

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41,832股。鉴于公司新发行股份已经于 2022年 11月 1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2年 11月 1日起调整为 7.08元/股。

2023年 7月 24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鉴于公司 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到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 72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1,203,000股以及 4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45,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8,000股。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 2023年 7月 25日起调整为7.09元/股。

二、“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飞鹿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自 2024年 4月 16日至 2024年 5月 21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 90%(即 6.38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三、关于“飞鹿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及结果

2024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向下修正“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飞鹿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为 6.0548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为 5.2366元/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2.9741元(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股本);公司每股股票面值为1元/股。

根据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飞鹿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6.0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飞鹿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年 6月 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6日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杭州车汇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