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记者了解到,在城中村改造支持资金方面,除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外(详见: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银行融资方面也有支持措施,即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此外,鼓励银行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但需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之下。
今年以来,城中村改造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4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提及相关内容。
今年7月21日召开的国常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
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7月28日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从客观实际看,现阶段推进城中村改造困难大、矛盾多、情况复杂,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新思路新方式破解城中村改造中账怎么算、钱怎么用、地怎么征、人和产业怎么安置等难题,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
一些市场机构预计,未来城中村改造每年拉动的投资规模在万亿左右,但资金来源仍是关键。在银行贷款方面,监管部门明确,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而记者采访的多位地方投融资人士认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可能由政策性银行特别是国开行组建,但资金来源于政策性银行发债筹资还是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还有待观察。
从历史上看,政策性银行曾大力度支持棚改业务。2013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全国棚改的力度和范围。为了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央行于2014年创设抵押补充贷款(PSL)。核心逻辑是央行向政策性银行投放PSL资金,政策性银行发放棚改专项贷款定向用于拆迁安置、保障房建设等,地方政府拆迁完成后出让土地偿还贷款,形成资金“投放-应用-偿还”的链条。
央行数据显示,2014以来PSL余额稳步增长,至2019年4月末达到3.54万亿的峰值,此后规模有所回落,主要是前期投放的PSL到期,政策性银行归还了PSL。
对于商业性金融,监管鼓励银行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但需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之下。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8月18日联合召开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电视会议提出,要注意挖掘新的信贷增长点,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市场化法治化的融资需要考虑到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收益问题。城中村改造的项目收益主要来自于未来的卖地收入,但当前房地产市场及土地市场疲弱,城中村项目收益与融资的平衡更难。
此前,商业银行在城中村改造方面已有探索。如2020年某城商行曾推出城中村改造贷款产品,在贷款项目要求上,该行规定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改造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纳入市(区)级城中村改造计划;拆迁补偿方案已经原村民大会依法表决通过;借款人与村委会(或改制后的经济实体)签订了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等。
中信证券的一份研报称,城中村改造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工程。同时,政策要求推进节奏上稳中求进、积极稳妥,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预计对于投资的拉动不会集中在前期。假设整个项目历时十年,且节奏均匀推进,那么每年对于信贷拉动的规模在1500亿元-5000亿元左右,对于整个信贷增速的拉动并不明显,但可持续性更强。